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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提包拿出一张资料表,「这是我从地政系统查到的资料。民国九十九年之前,忠兴街102巷17号二楼、三楼及四楼的权利人叫做廖锦铭,应该是前任屋主。民国九十九年二月十日,二楼与四楼的权利人出现异动,改为李威健,也就是你本人,登记原因是买卖。同年四月,三楼的权利人更改为郭顺材,登记原因也是买卖。也就是说,三楼是在你买完二四楼之後才卖出去的。去年四月,三楼权利人转为郭建斌,登记原因是赠与,我猜是因为郭顺材过世的缘故。
我一直非常好奇怎麽会有人跳过三楼,单买二楼与四楼,除非有人先买了三楼,否则就是你说谎。现在经过验证,证实你说谎,因此我假设这三间房子都是你买的,然而你却空着三楼不住,甚至执意和这层楼切割,一定有重要原因。」
李威健应付似地微微点头,被动接受讯息,但已不再拭汗。
「来看个社会新闻,」我拿出复印的报纸,「民国九十八年十二月三日,暖流版的社会新闻,内容是台湾乙组撞球国手十五年前因x1毒恍神,开车冲撞民宅,导致右下半肢严重受损,只能进行髋关节离断,截肢後生活困顿,十多年来无以为继,直到进入至胜协会才逐渐重拾人生目标,并希望善心人士捐款,以更换铝合金髋关节离断义肢。这位国手就叫做郭顺材,有印象吗?」
「三个月後,九十九年二月十五日,暖流版刊登了郭顺财捐款明细,最高额捐款竟然有三十万,猜猜捐款人是谁?这张图,应该可以帮你恢复记忆吧。」
我指着报纸上的合影,领受人是郭顺材,捐助人下方则写着「李威健之子代表合影」,弟弟失去的笑容,跟墙上的每张照片如出一辙。
「我向协会询问过了,郭顺材在协会担任撞球教练期间有两个得意门生,h崇辉与江银城。这两人分别是你二楼的前任与现任房客,师徒三人都有毒瘾史,郭顺材已於去年五月过世,房屋继承人郭建斌是他的长子。
如果我没猜错,你为了掩人耳目而和郭顺材交换条件,捐款的前提是他必须成为这间房子的权利人,但不能住进来。」
李威健终於抬起头,徐缓地说道,「我从大学时期就开始练撞球,非常欣赏郭教练的球技,他是我的偶像,我喜欢把房子给他住,居住与否是他的权利。至於二楼的房客,的确是郭教练引荐的。」
「那你何必说你不认识郭顺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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