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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煜努力撑起身子想看看这人到底是谁。
那人的语气带了些批评:“溪煜,你这样做太蠢了。”
对啊,他这样做太蠢了,有什么意义呢,唯一爽的,就是看到溪熠气急败坏的样子吧。
厌恶一个人就是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让他嘴角往上翘一下。
可长远来看,他一败涂地。
先妥协,直到自己站起来的那一天,然后跑,跑的远远的。当他看到自己进行培养出来的长腿跑了,到底会有多气急败坏呢?
没了垫脚石,他会不会狠狠地摔上一跤。
摔倒彻底站不起来了才好!
一只手想要撑起来还是太难了,溪煜放弃了,呼出一口气道:“拜托,能扶一下我吗?”
溪煜被陪读扶坐到床上,陪读出门了一会,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绑带和药,先处理了一下他身上的伤口,然后将他骨折的手给包扎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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