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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昆的想法是,如果没办法确认她们母女在规定的时间里离场,很可能她们并没有看完电影。
比如说,让女儿一个人留在电影院看电影。
靖子独自混在其他擅场观影者中溜出来,杀完人再到广场的食店中跟女儿汇合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只是这种想法根本找不出证据可以证明。
刑侦活动中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讲求证据,就算推理天衣无缝,完美到极致。
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证明,那么也是白搭。
而常昆这个想法,显然是没办法找出证据来证明的。
看来应该从别的方向入手。
不过这个案件特殊,关系点只有靖子一个人。
那么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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