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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那又如何呢?
不是他的东西,就永远不会是他的,打上再多的烙印,都无济于事。
拇指重重碾过,痛得路杳脖子一缩。
“才不是呢。”他小声反驳道,“没谁咬我,那个地方是天生的,是、是胎记。”
这些人,怎么总爱编排菲比斯的不是?
他们心脏,就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同他们一样心脏吗?菲比斯不一样,菲比斯就是个好人。
“枭”不说话,只凑上去细看。
那确实不像是齿痕,但也不像先天的胎记,反而像是有烧红的烙铁,很深很深地烙下去,在少年最敏感的颈边,落下了一枚蔷薇形的印记。
这小家伙,该不会是谁家家养的小奴隶,胆子大了跑出来,逃到这座监狱中躲起来的吧?
呵,给人当奴隶还能当成这种清纯无辜的蠢样子,想必一定是很受宠爱。
可惜,养的再好,最后也还是落到他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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