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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忍不住大笑出声。笑了一会儿后,又觉得我一个人笑太尴尬了,于是我命令他和我一起笑。他迟钝的张嘴,发出“哈哈哈”的声音。看到这一切的我又想笑了,我想,怎么会有这么傻逼的事,这么傻逼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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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一个好的教育者。我流着属于我父母的——那套卑劣的血。又深受这个脑瘫社会的教导,驯化。这样的我,毫无意外的成了一个大众意义上的混蛋,并即将成为一个大众意义上的混蛋监护人。
我想教给他什么,但我能教给他的只有杀人,可这不是应该教给孩子的。于是我送给他一只狗,让他养。
我记得很清楚,我的父亲也让我养过狗。一条是只小白狗,另一条是边牧。我很喜欢它们,经常和它们一起在草地上玩闹,每次它们爬到我肚子时,我都有种奇妙的幸福感。可惜我只养了他们两年。因为我的父亲把我关到了地下室,和我一起被关到地下室的就是我的那两条狗。至于是因为什么被关呢——因为我犯了错,打翻了父亲的花瓶。于是他就让我日日夜夜的在只有一盏灯的地下里,让我看着我的两条狗因为饥饿将对方杀死,啃食对方尸体。惩罚结束的最后,我流着泪枪毙了我最后一条,被饿的只有皮包骨的边牧。
也许带着对过去的缅怀,我让他做了和我童年一样的事情。可他第二天就搞砸了,他把那只狗给杀死了。怎么死的,不清楚。因为那条狗身上没有一丁点打伤的痕迹,而且没有并中毒。我甚至有点异想天开的想,一条刚出生几个月的狗会不会老死?我没问他怎么做的,他也没给我一点解释,之后,我又给了他一盒蚕,让他养。
这次他做的还可以,那盒蚕都被养的好好的。就在它们快要结茧的时候,我看到他把装着蚕的盒子扔到地上,不停地用脚踩。我看着地上黄色的血,和被胡乱抹在地上,似乎是器官的东西,有点想吐。从那之后,我放弃了教导他养生物的想法,转而教起我的老本行——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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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只有在夺走他人生命的过程中,我才能真正活过来,不再如一具尸体般游荡。一日不杀人,便百无聊赖。当然,这是谎言。
我忘记了我因为什么杀人,或者说,这个理由被我刻意遗忘了。我想,那一定是十分没意思的理由,像是一个逻辑谬误,一个笑话——一个人找了半天钥匙,结果钥匙就在他口袋般的可笑。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一个滑稽的理由走上了罪恶的道路,只好刻意遗忘,或是编造些高大上的理由来麻痹自己。
一时兴起,我带他出去逛街。在路上,我们遇到了一个满脸胡茬,步履匆匆的男人。我认识那个男人。他是一个政客,前段时间因为犯了事被革职,妻子也因为这件事和他离婚。然而他只是知道了他的上司和有某个协议,那个协议和三年前的事件有关,于是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犯事,滚蛋。
我突然有点想要捉弄一番,于是我命令他杀掉那个男人。他好似没有步入过这个社会,没有受到道德禁令的束缚般对我说了声“好”,然后把刀捅进男人的胸口。他不知道他杀了一个可以说是最后知道真相的人。他永远都不会明白他这样的行为代表着什么,他只知道他将刀捅入某人的身体,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。真没意思,我想到。
看着男人倒下的尸体,我莫名的燃起了一些性欲。我掰开男人的腿,当着他的面强奸了男人的尸体。性是一种无聊的事情,我是这么认为的。但是犯罪能让我兴奋,能让我体会到高潮般的快乐。例如现在,我当着孩子的面侮辱一个可怜人的尸体,这个认知让我乏味又兴奋。我机械性的抽插,机械性的射精。在我将性器退出尸体时,面对我丑陋的阳具,我有一种阉割的冲动。于是我割下尸体的阳具,将其踩成肉泥。
他看着我,眼睛还是如死水般。我放弃了,放弃了捉弄他的念头。我想把他当做人看待,想要激起他情绪的我就是个小丑。我叫他过来,把他踹到地上。我扯住他的头发,逼迫他往我的阴茎上凑。我对他说:“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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