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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应物《示从子河南尉班》诗前小序云:「永泰中,余任洛yAn扑抶军骑,时从子河南尉班亦以刚直为政,俱见讼於居守,因诗示意,府县好我者岂旷斯文。」孙望《韦应物事迹考述》说:「大约在代宗广德二年(公元764年),他就到洛yAn谋到了县丞的职司」。
沈作喆所作补传谓:「永泰中为洛yAn丞。两军骑士倚中贵人势,骄横为民害,应物疾之,痛绳以法,被讼,弗为屈。弃官养疾同德JiNg舍。」
《秋集罢还途中作谨献寿春公黎公》:「束带自衡门,奉命宰王畿,君侯枉高鉴,举善掩瑕疵……」
《新唐书.代宗纪》大历十二年十月载:「京兆尹黎g奏水损田三万一千顷。度支使韩滉奏所损不多。兼渭南令刘藻曲附滉,亦云部内田不损。差御史赵计检渭南田,亦附滉云不损。上曰:『水旱咸均,不宜渭南独免。』复命御史朱敖检之,渭南损田三千顷。」
《旧唐书》卷十二《德宗纪》,大历十四年五月丙申,「诏兵部侍郎黎g害若豺狼,特进刘忠翼掩义隐贼,并除名长流。既行,俱赐Si。」
韦应物有《谢栎yAn令归西郊赠别诸友生》诗,其「独此抱微痾,颓然谢斯职」句下自注云:「大历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,自鄠县制除栎yAn令,以疾辞归善福JiNg舍,七月二十日赋此诗」。
韦应物的《始除尚书郎,别善福JiNg舍》诗中自注:「建中二年四月十九日,自前栋yAn令除尚书b部员外郎」
韦应物有《寄诸弟》诗,题下自注云:「建中四年十月三日,京师兵乱,自滁州间……。」
韦应物《登郡楼寄京师诸季淮南子弟》:「始罢永yAn守,复卧浔yAn楼。悬槛飘堞寒雨,危侵江流。迨兹闻雁夜,重忆别离秋……」,永yAn守即滁州刺史。
傅璇琮在《唐代诗人丛考·韦应物系年考证》依据韦应物有《答令狐侍郎》诗云:「俱忻藩守归,朝晏方陪厕」一句,认为韦应物应於贞元三年六月以後与当时在衡州的令狐峘同时入朝。
傅璇琮在《唐代诗人丛考·韦应物系年考证》通过繁复的考证工夫确认韦应物任苏州刺史的时间应在贞元四年,推翻过去贞元二年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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